2019新個人所得稅常見50問答
2018/12/26 9:20:36??????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規定標準定額扣除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31.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32.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不需要去稅務局申報吧?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62號)第一條: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33.夫妻同時有大病醫療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額是否按16萬?
夫妻兩人同時有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可以選擇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額為8萬元。
34.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資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二條,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納稅人應當填報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子女當前受教育階段及起止時間、子女就讀學校以及本人與配偶之間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內就讀的,稅務機關可以獲取教育部門的學籍信息,納稅人不需留存資料備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境外教育佐證資料。
35.兩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應如何操作?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九條,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個人,若都與出租方簽署了規范租房合同,可根據租金定額標準各自扣除。
36.什么時候開始進行員工個稅專項扣除信息采集?
12月22日,國務院正式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稅務總局隨即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相關政策發布后,納稅人可根據自身情形判斷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條件和范圍,通過填報紙質或電子《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繳義務人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續稅務機關上線的遠程客戶端,通過手機APP、WEB網頁、電子稅務局等方式便捷辦理。
37.員工提供的信息,企業怎么核實是否真實?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也不得擅自更改納稅人提供的相關信息。
但扣繳義務人根據其所掌握信息,發現納稅人提供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可以要求納稅人修改。納稅人拒絕修改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38.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額扣除嗎?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39.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屬于子女教育還是繼續教育,由誰扣除?
屬于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進行扣除;屬于非全日制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由納稅人本人按照繼續教育扣除。
40.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備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五條的規定,納稅人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或者出租方單位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租賃起止時間等信息。
留存備查的住房租賃合同或協議,并無統一的模板要求,納稅人應參照以上規定,簽訂真實的租賃合同或協議,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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