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2017解讀
2017/6/19 20:55:56??????
本文源于遼寧省國家稅務局網站
為規范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行為,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行政許可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1號),現就遼寧省國稅系統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實施機關
一般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實行最高開票限額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是指單份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的銷售額合計數不得達到的上限額度。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的實施機關為區縣稅務機關。
二、實施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附件第236項: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
三、申請條件
已納入增值稅稅控系統管理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應當與其實際生產經營和銷售所需開具專票的情況相符。
(一)申請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一千萬元及以上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條件:
1.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且對其擁有產權。
2.在生產經營中,近三年內(含開業未滿三年情況,下同)無稅務機關已查處的虛開發票行為情況。
3.從事生產(經營)大型機器設備、不可分割成套設備或提供應稅服務,且設備不含稅單價或單筆應稅服務合同不含稅總價在一百萬元以上的納稅人;連續12個月內(含未滿12個月情形,下同)實現應稅銷售額在一億元以上,且經常需要開具金額在百萬元及以上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臺(套)設備、合同金額未達到規定標準,也可以申請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一千萬元及以上增值稅專用發票。
同時滿足上述第1、2項,且第3項中有一項符合的,可申請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一千萬元及以上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屬于連續12個月內應稅銷售額達到規定標準的,應于銷售額達標后的半年內提出申請;超出期限的,應當按照新屬期重新計算銷售額。
(二)申請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一百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條件:
1.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且對其擁有產權;或租賃生產經營場地的,合同剩余租賃期必須在12個月以上。
2.在生產經營中,近三年內無稅務機關已查處的虛開發票行為情況。
3.從事生產(經營)大型機器設備、不可分割成套設備或提供應稅服務,且設備不含稅單價或單筆應稅服務合同不含稅總價在十萬元以上的納稅人;連續12個月內實現應稅銷售額在一千萬元以上,且經常需要開具金額在十萬元及以上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臺(套)設備、合同金額未達到規定標準,也可申請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一百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
同時滿足上述第1、2項,且第3項中有一項符合的,可申請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一百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屬于連續12個月內應稅銷售額達到規定標準的,應于銷售額達標后的半年內提出申請;超出期限的,應當按照新屬期重新計算銷售額。
- 上一篇: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稅圖冊 2017/6/19
- 下一篇:2017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 2017/6/9